3月23日,霍启刚在个人社交账号上发文,称自己的形象遭到AI盗用。他表示自己已经处理了几千条相关的假内容,还要安排同事专职跟进,每天都要投诉反馈,但是每天依然有非常大量类似的新发布,实在是很让人困扰,详情如下:
现阶段AI技术越来越发达,但是利用AI来传播虚假信息的行为也越来越猖狂,最近就有业界的一些朋友投诉,说有人未经同意就盗用他们的样貌和声线,制造假信息、甚至放到商业用途。说实话,我自己也感受很深。刚刚过去的周末,又发现很多盗用我形象的AI视频,他们提取了我的声线、利用我的样貌生成短视频,但是里面的内容完全不是我的观点,连我同事都说看了一段时间才发现原来是AI生成的,这样的信息实在是误导观众。
甚至曾经还有些短视频账号利用我之前发表的关于描述香港情况的内容,进行二次剪辑制作,用来宣传香港移民渠道这类的内容,我很担心有人因此上当受骗导致钱财损失。
曾经有一次,我去内地考察,回程的时候在高铁站看到我的肖像出现在一个品牌店铺的门面,但是我和这个品牌根本就没有任何关联。事实上,过去半年随着AI技术的普及,这类情况越来越夸张,至今我已经处理了几千条相关的假内容,还要安排同事专职跟进,每天都要投诉反馈,但是每天依然有非常大量类似的新发布,实在是很让人困扰。未来AI成本再降低的话,这类鱼目混珠、甚至诈骗的手段只会更多、更猖獗,会严重影响个人声誉和权益。科技的发展不应该以牺牲个人权益为代价,希望未来对这类虚假信息的监管更加严格,也想提醒大家,在现在这种AI迅速发展和应用的时期,要更加注意甄别网络信息,防止上当受骗。
多位演员曾被“AI换脸”
近期,多位名人、明星都曾是“AI换脸”的受害者。
据@北京日报 3月20日报道,女演员迪丽热巴起诉AI换脸短剧胜诉。
3月23日,北京互联网法院通报一起因AI换脸短剧“神似”知名演员而引发网络热议的肖像权纠纷案。(此前报道:迪丽热巴被短剧AI换脸,法院认定:侵害肖像权!)
国内某知名演员起诉说,发现某公司制作并发布的一部44集、时长共90分钟的短剧中,通过AI换脸技术将他的肖像拼接到剧中角色面部,致使公众误认为是他参演了这部短剧,他将制作、发布短剧的公司以及播放涉案短剧的公司分别起诉到了法院。
法院认定,短剧制作方擅自使用深度合成技术生成与某演员高度相似的形象,侵害其肖像权;短剧播出方未尽合理审查义务,同样承担相应责任。
不久前,一部名为《京华风云》的AI微短剧,引发争议。不少网友发现,该短剧剧中主角非常像肖战,连主角的服饰也和《藏海传》中的服饰十分相似。目前,在平台已搜索不到这个短剧。
《京华风云》截图。
2月26日,演员王劲松发文称,自己的形象被AI盗用生成视频。“太可怕了,视频、声音、口型完全看不出来真假。微信视频号,就这么盗用,把我AI了。”
此前,某短视频平台上AI生成周星驰经典电影片段的视频被大量网友制作发布。2月9日周星驰经纪人陈震宇发文质疑:“想问一下这些属于侵权吗(尤其这两天大量传播)相信创作者应该已经盈利,而某平台是不是都放任不管,提供给用户生成发布?”
今年全国两会上,谈及如何应对AI虚假换脸,甄子丹表示,“诈骗必须要报警,我们是法律的国家,各种违法的东西我们都可以去投诉报警。”
靳东表示AI换脸技术不只是用在短剧,很多人也因为AI换脸遭遇网络诈骗。靳东称AI正从多方面影响影视创作,自己也正在学习AI,不论未来AI对行业产生何种效果,都得主动去学习,去掌握。
部分平台已经开始限制,律师发声
2月12日,豆包旗下视频生成模型Seedance2.0全端上线后,执行严格限制:禁止生成明星、公众人物、网红等真实人物肖像/视频/语音。
广东法海律师事务所主任唐红炬表示,AI生成不等于免责,技术不能成为侵权挡箭牌。AI工具的使用者、AI工具的开发者、生成产品的发布平台都有可能承担侵权责任。
对AI工具的使用者来说,用户输入指令、选择模板、生成内容,体现了个性化表达,是实际创作者。若使用他人肖像(如AI周星驰),还涉嫌侵犯肖像权和声音权。
AI工具开发者责任方面,若AI工具预设影视片段库、提供一键成片功能,且未建立版权审核机制,法院可认定其存在过错,需承担赔偿责任。
视频产品发布平台也要承担相关责任,若平台提供明星专属AI模板、推荐热门“爆改”内容,或从中获利(如流量分成),则构成“帮助侵权”,不能以“技术中立”为由免责。